离婚前单方借的钱,另一半要不要分担?
在婚姻关系解除前,若一方借款属于个人行为,其配偶无需担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前的负债,原则上各自负责。即便债务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重点在于你得有力证明该款项并非用于家庭日常开销,而是个人使用。如此,即便离婚后,此债务仍由你个人履行还款义务。
但要是这笔资金的确用于满足家庭生活需要,或者对于借款必要性夫妻双方存在争议、意见不一,那么这些款项就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需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